近日,财政部发布“向有关省份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该项资金共计526亿元,预计在2022年预算年度后开启,根据《通知》所说,该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合计526亿元。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预计数后30日内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并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科目。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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