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买到手的二手房,产权年限只会低于70年,很多人便担心,想延长房屋的产权期限,那么,房屋产权该怎么续期呢?需要缴费续期吗? 如果是住宅类建筑,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会自动续期,不过需要提前一年申请,提交相关部门申请资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动续期并不意味着免费续期。要缴纳多少费用,就缴纳多少费用,具体看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
通常来说,房产70年是指房屋土地的使用权限70年,严格来讲: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但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那么为什么,有些二手房,甚至是新房,产权都没有70年?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那天算起的,假如你买房拿到房本是2019年9月28日,而开发商拿地是2015年10月1日,那么你的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是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计算的。所以,你买到房子的时候产权年限就只有66年了,而不是70年。
一、现行有效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1、建设用地期限的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规定 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用地:“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法律应主要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3、 第二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之含义目前应指《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