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客服  0731-89681300
  • QQ客服
  • 我的收藏
商品房认购书的这些陷阱小心防范
发布时间:2021-12-24 15:01:10
浏览量:156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呢?该如何避免这类风险呢?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一般都是对具体的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不做详细规范和约定,骗取定金。保留好定金收据是规避这类风险的重要支撑。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由于认购书是由房产商制定的,内容中通常存在以下不利于买房人的陷阱,因此买房人应尽可能地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的这些陷阱小心防范

一般来讲,认购书有以下陷阱:

1、内容过于简单,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

2、对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房地产交付及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不作规定或者不作详细约定;

3、房产商以隐瞒重要事实,如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欺骗购房者,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骗取定金。

二、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认购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如果在认购书中明确设立有定金条款的,由于认购书的性质是预约合同,故认购书的定金应当属于立约定金。

根据《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乙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为了防止意外,购房者一定要保留好定金收据

根据我国《担保法》,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以定金的交付生效条件。若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实际上却并没有支付定金,此时如果不打算买该房了,卖方也不得按认购书向购房者追讨。

另外,如果签订认购书的双方当事人已经洽谈,但因认购书未约定的内容协商不成,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双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很多买房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常要求买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付一部分定金。而买房人往往认为反正认购书不是合同,所以常常草草签订,结果在房产买卖中带来不少麻烦,从而陷入被动。

建议购房人问问律师认购书有什么作用,或者请律师协助签订认购协议,不能盲目签订。

0
最新

    推荐经纪人

    • 经纪人
      阳腾钱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阳腾钱实习总监区

      4008821799 转 020051
    • 经纪人
      旷志平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悦珑台店

      4008821799 转 023720
    • 经纪人
      冯佳喜
      微聊

      皇冠经纪人 / 美的城店C店

      4008821799 转 020255
    • 热门新房
    • 热门二手房
    • 热门租房
          微聊

          免责声明: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页面所载内容及数据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或者经纪人实际公示数据为准, 用户因参照本站信息进行相关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如在本站看到有虚假信息或者信息错误, 您可以点击相应的举报按钮或者拨打举报电话:4006622117

          备注:本站所有涉及面积或者带有单位“㎡”的信息都是“建筑面积”,所有的售价和均价、月租金等,都是参考价格。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茂环球金融中心20、21、29楼

          全国服务监督热线:4006622117

          备案:湘ICP备18019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