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方式,既可以享受商业贷款的高额度贷款,又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利息,可以说好处非常多,不管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非常便利,那么,为什么很多银行并不支持组合贷款呢?
很多银行并不是不支持组合贷款,主要是很多城市的开发商并不能办理组合贷款,即使购房者有公积金贷款资格,去银行也办理不了组合贷款,而且组合贷款的贷款条件很多,需要办理两次贷款手续,流程非常繁琐,需要购房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流程有哪些?
1、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管理部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及贷款借据。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字: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以上贷款文本及银行代扣协议的指定位置签字。
4、办理保险: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保险公司窗口办理保险(还贷保证险和财产损失险)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抵押手续经过公示时限办理完毕后,所属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折),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领取。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二、组合贷款如何申请?
1、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的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要与贷款的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合同公证。
2、办理抵押、保险
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3、开立帐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4、签订还款协议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5、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所以,如果想办理组合贷款,建议提前去银行和开发商那儿了解一下最新的贷款支持政策,之后按照文中所说的贷款流程一步步办理即可。